院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相应系列现行职称晋升条件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注:申报人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其提交任现职级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材料公示起始时间。
2、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国家及陕西省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申请表和免试条件支撑材料。
3、完成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专业课学分由各教学单位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
4、按照省上要求,报送省上评审学科,申报评审人员须在近5 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 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二、评审文件依据
1、高校教师系列: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陕西科技大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科大校人〔2014〕10号)和《陕西科技大学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列职称评审暂行办法》(陕科大校字[2009]137号)实施评审。
2、工程、实验系列:根据《陕西省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及《陕西科技大学工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任职基本条件》。
三、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校2016年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暂定如下,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调整。
1、10月31日上午12﹕00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上报职称评审推荐名单;11月1日,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将《2016年度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一)上报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11月2日下午 4:10,召开2016年度职称评审说明会,介绍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场为申报人分配“职称管理系统”(zcps.sneducloud.com)申报账号并现场答疑,申报人于当天登陆系统修改密码,以保证数据安全并现场回答疑问。
2、个人信息申报。11月2日~4日,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基本信息和《评审表》。材料填写完成后,先保存、不提交。填写完毕后申报人从申报系统打印一份《评审表》,作为材料审核用。
3、各二级学院、单位填报《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及教学科研积分排名统计表》(附件二),于11月4日上午12﹕00以前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4、职能部门审核。11月7日~8日,申报人将审核用《评审表》、评审表内容涉及所有原件、《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人员简表》(附件三)(简称“简表”)和《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附件四)(简称“清单”)由科技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注:对审核确认信息,由审核人员在审核用《评审表》相应审核项目旁签字、盖章。)
11月9~10日,申报人提交审核用《评审表》、原件材料、《简表》和《清单》,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
5、初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附件五),准备电子化材料。11月11~13日,申报人在“职称管理系统”修改完善申报信息,请确保信息与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评审表》一致,信息不一致或有误者,资格审核将不能通过。
申报人务必于11月13日下午6点前在“职称管理系统”提交《评审表》及电子化材料。届时将关闭申报访问端口,系统转入资格审核和材料公示环节。
6、申报人提交正式纸质材料。11月14-15日下午5﹕00以前,申报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中导出《评审表》,编排格式,打印4份由审核部门盖章、签字,并将电子化材料打印装订一册,与4份《评审表》交人事处。
7、11月18-20日材料公示。
8、学校学科组进行评审。
9、公示评审结果。
10、报送评审材料。
四、其他说明
1、收费标准:根据省上规定,凡上报省上评审人员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
2、为保证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正常开展,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在指定时限内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及各单位评审材料只接收一次,补报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职称评审是关系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的核心工作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各单位可通过公开答辩等形式对申报人思想素质、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客观提出推荐意见,择优推荐申报人选。
3、各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切实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对涉及评审工作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反映。
附件一:2016年度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二: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及教学科研积分排名统计表.xls
附件三: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人员简表.doc
附件四: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职称评审材料清单.zip
附件五: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doc
附件六: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个人汇报PPT样板.zip
附件七:相关文件.zip
人事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