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级党支部及有关学生党员: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组织关系转接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对于2016年7月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请按时准备和填报书面材料,12级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12级党支部要及时填报“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中属于学校考察部分,并将考查表及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3.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进行逐项检查,列好材料清单,杜绝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在清点完毕之后,在学生离校之前将学生党员档案(随同党员档案袋一起)装至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4.党员档案按以下清单进行整理核对:
(1)入党申请书及自传;
(2)党课结业证;
(3)入党积极分子时期的四份思想汇报;
(4)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三份调函的回执原件:
(6)优秀团员推荐表;
(7)群众意见调查表;
(8)入党志愿书;
(9)预备党员考察表;
(10)转正申请及预备期四份思想汇报。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填报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需认真、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党费缴止日期:我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党费缴至2016年6月。
2.去向单位已经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去向单位有党委),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所属党委。
3.工作单位落实但单位未设党委(如外企或私营企业)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县、区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或转往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组织部门,也可转往本单位所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委组织部门;(请毕业生党员本人向去向单位咨询清楚,以避免转错)。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至原籍所在县区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
5.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决定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转接组织关系:
(1)由本人与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进行联系,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转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由本人与留学中介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接地点;
(3)转回原籍所在区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
6.留校工作或考取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仍在镐京学院工作的党员只需登记个人信息,不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之后重新分支部;考取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须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集中办理程序
1.准备工作
(1)系部准确汇总毕业生党员有关情况
填写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前,毕业生党员本人应事先联系好能接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去向单位,并询问其上级党组织名称。以支部为单位统一填报《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报表》填报信息之后,同时党员本人要逐一核对接收单位和上级党组织并签字确认。
(2)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即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的抬头,是指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至少在县级党委以上级别)。党组织名称要写全称(如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县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机关党委、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工委组织部等),不要简写。
2.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安排
支部于6月15日前将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确认签字的《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报表》及其电子文档交至镐京党委;
6月15日至6月20日分会计、经贸、电信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介绍信发放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有效凭证,支部书记领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学生党员本人领取时须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领,领取后本人应妥善保管。
四、离校单“党团关系”栏盖章
6月20日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工作结束,在办理离校手续的时候统一在离校单 “党团关系”栏盖章。
请12年级党支部、学生党员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并务必在离校后于介绍信有效期内落下组织关系。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