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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姓“公”使用必守“廉”——科研经费使用“红线”警示“十问十答”
发布日期:2026-09-22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强化纪法意识,引导全校教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廉洁科研防线。以下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红线”警示“十问十答”,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

此次“十问十答”聚焦十个关键环节:

1.人员类费用列支;

2.设备类费用报销;

3.横向项目经费使用;

4.结余经费处置;

5.预算调整;

6.虚开发票套取经费;

7.转借、挪用、私存经费;

8.违规使用举报渠道;

9.专家咨询费发放;

10.科研合作与外协经费拨付。

科技处提醒全校教师,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边界要明。人员类费用须真实参与、按标发放,严禁虚报冒领;设备采购须科研必需、预算匹配、合规采购,资产归学校所有;专家咨询费只能发放给真正参与咨询的外部专家,不得变相发放给项目组在职人员及学生。

二、流程要严。横向经费同属公款,须与合同任务一致,接受学校与合作方双重监管;预算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须履行审批备案;结余经费不得私留、私分或违规使用。

三、红线要守。虚开发票、转借挪用、私存经费、虚假合作、无实质任务拨付、通过合作单位套取经费等行为,查实后将追回违规资金、取消项目申报资格5—10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要实。发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可通过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学院纪委等校内渠道反映,也可通过12388纪检监察举报平台及项目主管部门举报。学校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依规核查、严肃追责。

科研经费姓“公”,使用必守“廉”。各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题学习、对照自查。科技处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推动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安全、高效,以廉洁自律守护学校科研公信力。

转自:梧桐科研

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