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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2    访问量:

院内各单位:

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科技处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核查

各单位组织全员全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1月1日以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领域本单位作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对于一篇论文有多个通讯作者的,排在前面第一个的视为第一通讯作者)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填写附件1:校内各单位科研诚信案件台账

二、总结形成报告。

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附件 2:自查报告提纲),自查报告涉及以下内容:

(一)自查工作涉及的论文数量、论文范围、人员范围、时间范围等

(二)自查工作组织与实施方式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与处理措施

(四)当前本单位科研诚信制度建设情况

(五)下一步考虑

三、及时整改处理

校内各单位应结合2023年《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论文撤稿事件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20 号)、2024年《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教技办〔2024〕16 号)等通知要求,对 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自查未发现情况的也需零报送。

四、完成时间:2026年1月26日18时

完成形式:填写附件1、附件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dhjkjc@126.com

联系人:林鸽

联系电话:029-38191667




科技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