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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9    访问量:

各学院、相关单位,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为动态跟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进度,评估阶段性建设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团队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 年度立项建设、按建设任务书约定需开展中期检查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二、检查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17:00,团队负责人完成纸质材料提交;

2.依托单位初审阶段:2025年9月29日-10月9日,团队依托学院(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3.学校复核与检查阶段: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重点抽查(会议汇报/现场考察)” 形式开展中期检查;

4.结果公示与反馈阶段:2025年10月15日- 10月20日,检查结果在学校科研管理处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团队及依托单位反馈结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对照团队《建设项目合同书》,核查核心研究方向进展、阶段性研究目标完成度(如关键技术突破、理论成果产出等);

2.团队建设成效:团队成员结构优化情况(如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学术梯队建设、团队协作机制运行效果;

3.成果与影响力:中期阶段发表的论文、申请/授权的专利、获得的科研奖励、成果转化/应用进展,以及团队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术影响力;

4.经费使用情况:按团队建设经费预算,核查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与使用效率;

5.存在问题与改进计划:团队建设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与后续建设计划。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材料清单:

(1)《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

(2)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按“论文-专利-奖励-成果转化证明-其他”分类整理);

(3)《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其他支撑材料(如团队学术交流活动记录、人才培养证明等,按需提交)。

2.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A4 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团队依托学院(单位)科研秘书处;

(2)电子材料:所有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命名规则:“团队编号-团队名称-材料名称”),打包发送至依托单位指定邮箱。

五、检查流程

1.团队自查:团队负责人对照《建设项目合同书》梳理中期建设情况,如实填写《中期检查表》,准备佐证材料;

2.依托单位初审:依托学院(单位)组织专人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结合日常对团队的管理情况,出具明确的初审意见(“同意推荐” 或 “需整改后再报”),并于 2025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汇总报送学校科技处;

3.学校检查:科研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重点团队(如重点建设团队、材料存疑团队)开展现场或会议汇报检查(汇报时长15分钟,答疑5分钟);

4.结果评定: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需整改)”“不合格”四类,对“基本合格”团队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 1 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对“不合格”团队,暂停后续建设经费拨付,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团队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团队负责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虚报、瞒报成果或经费使用违规等情况,按《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查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团队,按“不合格”初步认定,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申请补检,补检仍未通过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3.依托单位需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做好材料初审与过程监督,协助团队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中期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报送地址:科技处

联系人:杨少杰  林鸽

联系电话:029-38191667

电子邮箱:kdhjk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