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关于
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
理论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0〕6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10年10月31日前补充到高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补考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二、培训地点
根据“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的原则,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按区域范围进行了划分,镐京学院划分在咸阳师范学院。(坐15路车到师院下车进东门一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电话:13571063528 朱老师)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
鉴于今年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时间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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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8:30-12:00
| 教育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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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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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 8:30-12:00
| 教育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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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 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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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 8:30-12:00
| 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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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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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 8:30-12:00
| 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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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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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
| 8:30-12:00
| 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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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 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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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
| 8:30-12:00
| 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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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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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报名
陕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本次培训的报名工作,培训费(60元/人·科)由人事处统一收取,交至培训点,由培训点将报名信息与费用交至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培训报名由各高校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培训考核
每门课程培训考核成绩占10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