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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4    访问量: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1]5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推动我院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落实“应贷尽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认定工作以我院2010年10月认定并建立档案的经济困难学生为准。本次需经过班级认定小组认定经院系评审小组审核其现家庭经济状况,再经学院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申请范围

我院在校非毕业班的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获得2010至2013学年中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除外)。

三、工作程序

1、申请贷款的生源地为陕西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本页下方点击下载);生源地非陕西省的申请贷款的学生请咨询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并按照当地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有关申请事宜,如当地无特殊要求,请直接按照工作程序第3点执行。(以上表格一式两份)

2、各班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各自表格填写完毕交系部后,按照陕教贷(2011)5号文件规定,各系依据我院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相关表格需经学生生源地所在乡镇民政部门确认盖章并交回各系部,院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并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最晚于6月10日之前统一交学校资助中心经办人签字盖章进行最终认定。

3、最终认定通过后,根据2011年陕教贷〔2011〕5号文件规定,2011年申请贷款学生必须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新增2011—2012年度信息,填写后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如密码忘记或遗失,该生可向其当地资助中心重新获取密码。

4、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凭《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校提供)和申请表(学生自己到网站导出),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凭申请表(学生自己到网站导出)和相关资格认定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贷款学生向本人家庭所在生源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四、填写要求:

1.上述两种表格为陕西省籍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表。生源地非陕西籍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咨询本人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他们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两种表格不得有空缺现象,须如实填写,表格内除需签名外,其它内容不得手写;

3. 两种表格中的信息均需填写所需信息的标准全称;

4. 学生填完相关表格后,请自行将相关表格材料交本系(院)认定;

五、具体填写要求: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表具体要求:

1.学生在学校办理此表认证前,请先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办理资格审查信息;

2.表中“录取学校、院系、专业”请填写标准全称,“报到时间”请填写当年学校规定统一秋季报到时间,“学历”分为本科、专科两种,“学制”分为四年、三年,和2年(专升本),“政治面貌”:分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其他党派全称和无党派四种。其他信息按照要求填写;

3.表中“家庭主要成员”,请按照此栏规定填写,当前没有父母的学生,请填写其他监护人信息;其他信息按照要求填写;

4.填写此表请注意要将本人年学费和住宿费分开填写,学费和住宿费为学校规定的统一收费;

5.此表“见证人”信息填写统一要求为:见证人一、见证人二为学生家庭所在地同村人、或所在班级班长和年级辅导员;

6. 此表“学院(系部)意见”统一填写学生所在院系标准全称,且加盖院系公章。其他信息按照要求填写;

7. 此表“学校资助中心意见”由学校资助中心负责统一填写。

8.此表规定需签名部分的,请手写签名,其它填写要求,请参照此表自带说明。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填写具体要求:

1.表中上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请按填写国家规定的标准全称;

2.表中 借款人本人信息 “户籍所在地”统一填写学生本人入校前的户籍所在地的信息;

3.表中借款人本人信息“现详细住址”应为共同借款人的“家庭详细地址”;

4.表中借款人本人信息“毕业中学”请填写学校标准全称;

5.表中“共同借款人信息”中,“户籍所在地”信息、“家庭详细住址”信息,应与“借款人信息”中的信息一致。

6.表中“就学信息”请填写相关信息的标准全称。“年级”,填写本人贷款的年级,一般为下一年级。所属省份,统一为陕西省;学校类别“1”统一选择“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类别2”有中央部属高校、省属学校、地市级院校”;按不同隶属关系,分别填写。

7.表中“申请贷款情况”中的“高校要求报到日期”应为大学一年级入学时,学校要求的报到日期。这一点,请大家务必特别注意。此栏其它信息填写要求参见本表说明;

8.表中“借款人签字”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9.“资格审查情况”不用填写,由表中要求的相关部门负责填写。

附件: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49K) (点击下载)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