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生双选确定的通知
2009级全体毕业生:
按照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学工作安排,经过3月8日、9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生双选,系部调整后确定最终名单,后续工作要求如下:
1. 学生与指导教师联系:学生根据毕业设计双选确定表于3月10日与导师联系,建立联系方式,学生可结合现在自身工作与指导教师商定题目,开始毕业设计调研工作,准备开题。
2. 请假手续: 已签订就业协议,单位要求在外实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毕业设计请假单,班主任审核协议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后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交毕业工作处备存,学生与学院签署安全离校协议后方可离开。
附件:指导教师双选确定表.xls(164K) (点击下载)
指导教师联系方式.xls(70K) (点击下载)
毕业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