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复评通知
2009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全体毕业生:
按照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经过4月21日各组初评,按1:3:3:3的比例,后30%的学生按照汇报要求重新录制视频进行上传,于4月26日前将复答辩视频链接地址发至指导教师处,由系部统一组织复答辩审核,复答辩未通过者必须回校完成后续毕业设计(论文)。
附: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复评名单.xls(152K) (点击下载)
毕业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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