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4体质测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9    访问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9月1日-10月28日对我院所有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9月1日-10月28日。开设体育课的2013级和2014级学生采用随堂测试、2011、2012级级本科集中测试。集中测试项目自第3周开始,利用每周三下午(7、8节)课外活动与晚自习时间(19:30-21:30)。下午课外活动(7、8节)的测试时间安排,若和本学院课程教学有冲突,优先测试。2011级学生的测试,鉴于学生在外地实习,视测试工作进展情况再另行通知。

二、测试项目及分组

1、测试项目

男:视力,身高、体重, 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2、测试项目分组

1组:视力、身高体重,坐卧体前驱

2组:一分钟仰卧起坐(男)、引体向上(女)

3组:50米跑

4组:立定跳远

5组:肺活量

6组:1000米(男)、800米(女)

三、测试地点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中心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田径场测试项目:立定跳远、50米 、引体向上、1000米、800米、一分钟仰卧起坐

视力测试:一年级学生使用开学体检数据,其他年级学生由各班自行组织测试,成绩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提报。

四、注意事项

1、测试时务必身着运动装、脚穿运动鞋。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2、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免予《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表找所在学院领取。

3、不及格者经教务处同意后统一补测。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弄虚作假将受到作弊处分。

4、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无学生证(包括证件无法识别)者不予测试。

五、测试办法

1、身高体重测试方法

受试者立正姿势站在测试器踏板上,上臂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约成60度角,躯干自然挺直,头部保持正直。在测量身高的同时,体重数据也被仪器自然读出。智能上传数据。

2、肺活量测试方法

采用的是电子肺活测试仪,使用干燥已消毒的塑料吹嘴。测试同学深呼一口气后,向吹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出为止。吹气完毕后,液晶屏上最终显示的数字即为肺活量毫升值。共测两次,每次间隔15秒,记录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智能上传数据。

3、立定跳远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位同学可试跳2次,取最好成绩。智能上传数据。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测试方法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3)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5、引体向上测试方法

受试者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注意事项: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

6、坐位体前屈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注意事项: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7、50米

测试方法

a.先做好准备活动,考生出示身份证,经检录裁判核实身份按班级学号6人一组完成检录后将考生身份证交成绩记录裁判,并将考生带至起点处,起点裁判交代注意事项引导考生进入起跑线,采用站立式起跑。考生听起点裁判发出的“各就位→预备→跑”指令起跑。

b.起点裁判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考生挺胸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之。

c计时裁判按道次记录成绩上交给记录裁判,考生按道次领取身份证,记录裁判核对确认登记成绩。

8、中长跑(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测试方法

a.先做好准备活动,考生出示身份证,经检录裁判核实身份并领取带号码的中长跑背心,将背心套上后将身份证上交检录裁判,在班级名单上记录小号码,按20人一组完成检录后将考生身份证和检录名单交成绩记录裁判,并将考生带至起点处,起点裁判交代注意事项引导考生进入起跑线,采用站立式起跑。考生听起点裁判发出的“各就位→跑”指令起跑。

b.计时器随起跑声开始计时,考生到达终点线时由计时裁判甲唱报考生名次,直至最后一名考生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终点。同时另一计时裁判在记录单上根据终点裁判的唱报做好名次、号码记录,核对无误后将计时表交给记录裁判。考生按名次到终点记录处领取身份证,记录裁判核对确认登记成绩。

c.测试过程中,计时裁判负责做好考生跑步套圈的记录,并对考生的犯规及时提醒。如遇考生途中摔倒、考生途中受阻等影响考生正常发挥的情况,测试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考生是否进行重测或建议考生办理缓考。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把学生体测工作做到有效、有序,本次测试本着最大限度地为学生着想的原则,经过长时间认真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旨在尽量不影响学生的正常的学习、生活的基础上完成好这次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从测试的角度更好地监督和督促学生的课余体质锻炼。同时希望各学院积极配合体育测试工作,认真对待本次测试,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详见附件1。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体育部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