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阅、答辩分组的通知
各系部指导教师、10级全体毕业生:
1. 6月18日各指导老师根据指导情况给出最终的指导成绩,按照2∶3∶5,给出优、良、中及以下成绩,系主任收齐后将评分表于19日上午交至鹿龙处,按照评审老师分配表将成绩登记表于20日进行分发。
2.学生应按附件中评审安排,在6月20日之前将所有毕业设计成果装入档案袋(论文、设计说明书、软件、图纸等),并亲手交给审阅教师。审阅教师在6月21日之前,给出毕业设计最终的评审成绩,按照2∶3∶5,定出优、良、中及以下成绩,同时将论文及相关材料还给学生,将成绩登记表交给系主任。
3.各系主任将评分表于21日上午12点前交至鹿龙老师处。
附件:
毕业论文评阅、答辩分组.xlsx
毕业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