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年4月2日至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有关要求:
1. 学生处要在放假前、收假后安排专人全面检查放假起始和收假到校情况;
2. 学生回家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3. 各班要将留校学生名单于放假前报学生处,以便公寓管理;
4. 各单位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工作;各系部处领导及班主任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系畅通;
5. 4月4日晚自习正常进行,学生处负责检查。
三、学院清明节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029-33819952。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