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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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9    访问量: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制订具体的班级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活动中通过倡导诚信精神,督促诚信行为,提升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学生尤其是贷款毕业生参与各项诚信教育活动,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让每位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贷款违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最大程度地避免贷款学生因缺乏常识而产生不必要的违约行为。

二、创新形式,加强宣传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诚信”为主题,通过主题班会、诚信演讲、社会实践、海报展览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在校园内倡导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的传统美德,提升诚信教育效果,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三、注重成效,及时总结

各学院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5月31日前向学生处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本学院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材料要求短、实、新,1500字以内。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信箱:44309513@qq.com,电子邮件主题为“诚信教育+学院名称”。

联系人:范丹丹

电 话:029-33819829

学生处

2016年5月6日